為加速推進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任務落實落靠,深化集團公司三項制度改革,進一步完善公司章程,加強董事會建設,落實董事會職權,保障經理層依法行權履職。12月10日,排水集團結合工作實際,以視頻會議形式召開董事會會議,確保集團公司深化改革工作進程不受疫情影響。
會上,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、人力資源部、企劃經營部分別向董事會匯報相關工作,董事會依次審議通過《哈爾濱排水集團管理企業外部董事管理辦法》《哈爾濱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章程》《哈爾濱排水集團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相關文件》《哈爾濱排水集團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管理制度》《哈爾濱排水集團職工董事、職工監事制度》《哈爾濱排水集團總經理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制度》等制度辦法。各位董事對集團公司近期大力推進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工作給予肯定,此次制度辦法的制定,緊扣國企改革三年行動“抓重點、補短板、強弱項”的改革宗旨,進一步提高集團公司三年行動任務完成比例。